近日,我市与宜春市正式签订了《赣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25-2027年)》,该协议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权责统一、协同推进”原则,标志着我市市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取得重要突破。
01确定考核断面
赣江丰城小港口、锦江高安市青州村两个国考断面为南昌、宜春两市行政市界断面,以该两个断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监测数据为监测考核依据,确保考核科学、数据精准。
02健全责任机制
建立“水质改善奖励、水质超标赔偿”的双向生态补偿制度,完善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与审批流程,建立绩效评估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发挥最大效益。
03压实县区责任
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效基础上,全市各县区已签订流域生态补偿协议11份,实现赣江、抚河等主要流域全覆盖,构建起“重点突破、梯次推进”的治理格局,为全省流域综合治理贡献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南昌模式”。
下一步,我市将强化协同监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深化区域协作,推动赣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落地落实,全面构建流域共治、协同保护的赣江水环境治理新格局。
欢迎进入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凯发一触即发的公告
- · 南昌市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报告评审通过情况统计表(2025年1-6月)
- · 关于征求《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规程(试行)(...
- · 致全市电力用户节约用电倡议书
- · 南昌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第15批)
- ·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西雨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换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 · 关于征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的通告
- ·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公告
- · 关于谨防以办理排污登记为名实施诈骗的通告
- · 【已公开意见反馈情况】关于征求《夜间特殊需要连续作业噪声管理实施细则(...
- · 关于加强中高考、研究生考试等重大考试期间噪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告
我市与宜春市正式签订赣江流域市级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5-08-01 访问量: |
相关稿件